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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实践|张掖市检察机关构建“1+4+N”制度框架体系 以机制创新驱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5-11-26 17:39:05 来源:  作者:梁洁、尹莉丹 点击数:

今年以来,张掖市检察院立足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改革部署,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追求,全面落实省院“四个清单”及规范性文件,探索构建“1+4+N”制度框架体系,以系统化机制建设明确“管什么”、以精准化领域覆盖厘清“怎么管”、以常态化制度保障实现“长效管”,推动管理效能转化为办案质效。甘州区院打造的“甘检管佳:体系化思维抓实‘三个管理’”检察工作品牌成功入选全国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特色品牌,以高质量检察管理助推高质效履职办案的成效逐渐彰显。

聚焦系统化机制建设 1个办法为统领明确“管什么”

以制定出台《一体抓好“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施办法(试行)》为核心统领,压实检委会、检察长、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检察官“五级责任链”,实现对检察工作高质效推进。

业务管理锚定办案质效。围绕检察业务态势,开展专项分析4次,深度分析重点办案领域10个,重点案件类型12个,精准发现监督业务与刑事诉讼办案量不匹配、可能存在“应监督未监督”等影响办案质效的“症结”63项,为科学决策、优化工作策略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和前瞻性建议22条,全市“三个结构比”持续优化。围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未成人年违法犯罪问题,对2022年以来受理的358件涉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实证分析,总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提出工作建议,专题报告获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增强了“六大保护”整体效能。

案件管理狠抓全程闭环。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报告制度,指导基层院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2件、请示案件29件、备案审查案件16件。强化流程监控实质化运行,同步监督案件办理关键节点,落实常态化预警、定期通报督促制度,对临期、违规风险点发出预警7次,督促承办人加快办案节奏、做好风险防控;对情节轻微的系统操作不规范、法律文书错漏等问题口头提醒,要求承办人当日纠正;对情节较重的,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20份,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运用“数据校验管家+人工审核”加强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全市检察业务数据准确率保持在98%以上。

质量管理紧盯结果运用。创新“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管部门评查”质量评查模式,聚焦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重要程序,要求承办检察官“随办随检”、办案部门一月内完成核查,以精准“找茬”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建立“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三级检查机制,常规评查入额院领导及市院自办案件,认真开展重点案件评查,专项评查醉驾缓刑、涉企案件、民事监督、公益诉讼等案件。山丹县院“1+2+3=0”案件评查体系获最高检内刊推广。

聚焦精准化领域覆盖 4个规范为支撑厘清“怎么管”

积极探索构建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编印“四大检察”高质效办案规范,引导检察人员审慎稳妥办案,提升履职规范性。

精细化管理筑牢刑事检察“优”的根基。编制《刑事检察规范办案手册》,细分48个办案节点并配套问题清单,推动案件从“末端纠错”转向“全程防控”。建立“部门负责人+承办人问题双反馈”机制,开展跟庭评议22次,自查、互查案件1000余件,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强化管理效果;创新“四类案件”证据审查模板(涉众型/新类型/敏感型/疑难型)和“抗诉三级过滤法”(承办人初审、部门专审、检委会终审),相关工作在全省诉讼监督工作会议交流;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证据审查、合同诈骗主观明知认定等难点问题,提供“证据清单+审查要点+裁判规则”一体化方案,不捕率、不诉率持续下降;联合公安机关建立落实检警同堂培训常态化机制,围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实务、轻伤害案件办理等堵点、难点举办系列检警同堂培训4期,形成该类型案件问题通报、证据指引、协作意见,确保“培训一期、沉淀一期、规范一类”,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流程化管理提升民事检察“实”的效能。围绕 “受理—办理—监督—评查”全流程,制定《民事检察件质效管理办法》,建立“双向审查、同步把关、动态监控、定期评查”机制。实行“控申+民事”联合审查申请监督案件,化解矛盾纠纷16件;基层院拟提请抗诉、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等重点案件报请市院同步审查9件,提出修改意见21条;实行“案卡日核、流程月巡”制度,核查案卡数据320余条,巡查办案流程152次;从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评查案件,1件案例获评全省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实质化管理拓展行政检察“深”的维度。制定《以“三个管理”推动行政检察高质效发展工作办法》,在法治政府共建、营商环境共促、社会矛盾共治、行政争议共解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检察与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合。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托智能排查系统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46条,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开展“个人自查+日常检查+专项评查+外部抽查”四维评查,1件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获《检察日报》专篇报道;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获全票通过。

链条化管理确保公益诉讼“好”的效果。以《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实施细则》为指引,健全“线索摸排—案件办理—评查问效—品牌打造”全链条管理机制。构建“线上筛查+线下核查”线索摸排模式,摸排线索412条,成案率达94%;细化36项办案措施,办理案件386件,发出检察建议356件,限期内整改回复率达98.5%,提起公益诉讼18件,法院判决支持率达100%。倾心打造公益诉讼品牌矩阵,经验做法被央广国际在线、《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聚焦常态化制度保障 N项机制为延伸实现“长效管”

构建两级院共性问题“发现—分析—研究—解决”一体化机制,形成从市院设计到基层落实的完整工作体系,推动“三个管理”走深走实。

强化检委会审核把关。出台《检委会委员、办案检察官履职双向评价工作办法》,从会前了解案情、会中讨论、发表意见三个阶段9项指标对检委会委员履职进行评分,围绕“书面材料、逻辑结构、论证能力、办案程序”4大维度14项指标对检察官履职进行评分,同时市院派员列席旁听基层院检委会,提升议事议案质效。机制执行以来,评价、反馈案件(事项)64件,议题讨论时长缩短30%,检委会议事议案质效明显提升。

抓实典型案例培育。制定《典型案例培树及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办法》《典型案事例“双月讲评”工作方案》,明确培树范围、标准与流程。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培树台账,项目化推进案例挖掘、撰写与报送。深入挖掘“首例”和典型案例线索,组织专题研讨7次;开展 “双月讲评”28场,其中正面典型案件35件,反向审视案件9件,向上级检察机关推荐报送典型案例78件。民乐县院督促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监管职责案在“2024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中获评优秀案例,3件案例在全国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点评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

深化数智赋能管理。聚焦案件管理痛点、难点和关键环节,分阶段、有重点地研发生效判决管理、认罪认罚监督、强制措施适用等“三个管理”数字模型5个,筛选并纠正案卡错填、办案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升案件管理质效。积极应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做到“每案必检”。研发“智慧案管”智能体,在提升服务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实现办案质效与司法公信力双提升。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紧扣落实“一取消三不再”和“四个清单”,修订印发检察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通用办法,把政治素质考察贯穿于办案质效、典型案例培育、案件评查等重点内容,以“立足实绩、分类评价、科学量化”为原则,建立“检察官办案质量管理档案”,将自查、核查、评查结果量化融入业绩考评,突出“管案”与“管人”相统一;严格司法责任追究,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反向审视和追责惩戒贯通衔接,以严肃问责激发高质效办案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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