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案 全方位履职
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苏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要“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提出“抓质效、压责任”的实践要求,为刑事检察工作标定了行动方位。我将把全会精神深刻融入履职办案全过程,深化落实院党组“1258”工作思路,用实际行动践行检察官的使命担当。
锚定主责主业,筑牢司法公正底线。贯彻《建议》“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求和大检察官研讨班“高质效办案”导向,就要始终聚焦刑事检察主责主业,以精准履职守护公平正义。立足市域犯罪特点,主动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规范收集固定关键证据,确保打击犯罪精准有力,切实落实“抓质效”的实践要求。严格遵循《建议》提出的“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细致区分案件中行为人罪责大小、主观恶性与悔罪表现,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在办案全流程中强化监督意识,紧盯侦查、审判等关键节点,通过常态化案件自查、参与专项监督等方式破解监督“浅表化”问题,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融入市域大局,提升检察服务效能。紧扣《建议》“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践行大检察官研讨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理念,主动打破“就案办案”惯性思维,延伸检察履职触角。围绕张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在依法办理破坏生态、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等相关案件时,深挖案件背后的监管漏洞,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参与联合治理,助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针对新型多发犯罪态势,实行“办案+普法”工作模式,通过检察开放日、开展法治讲座等“家门口的法治课”,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意识。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落地,凝聚打击犯罪、防范风险的法治合力,让刑事检察履职深度融入社会治理。
强化素能提升,夯实履职担当根基。落实《建议》“建设过硬法治队伍”要求和大检察官研讨班“压责任”的实践导向,以严的标准持续锤炼自身素养。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作为日常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聚焦复杂案件办理、数字检察应用等重点领域,主动参与专项培训、业务竞赛和“传帮带”活动,不断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矛盾纠纷化解的方面的专业能力,以过硬本领匹配高质效办案需求。严格恪守司法责任制要求,细化自身履职清单,主动接受监督,将办案质效始终作为自我评判的第一标准。始终坚守廉洁从检底线,弘扬“严紧细实”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