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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20-08-20 11:28: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9年度

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根据县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本院检察工作,组织贯彻落实。

(四)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线索,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

(五)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依法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开展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十)负责对管辖案件的审查和分流,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案件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的管理;组织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

(十一)负责本院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本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协同县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应当由其管理和考核的本院干部。依法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

(十三)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内设5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09.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05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务保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93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7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务保障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9.8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98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15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工资上涨。其中:基本支出695.67万元,占70.49%;项目支出291.24万元,占29.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9.0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05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务保障经费增加,人员工资上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15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工资上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866.10万元,占87.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15万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我院人员编制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60万元,占5.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按实际人数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30.58万元,占3.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按实际人数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33.63万元,占3.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按实际人数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42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5万元,增长22.60%,主要原因是新增1辆执法执勤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9万元,下降21.1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0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辆执法执勤用车,公车购置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20.4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2万元,下降18.08%,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标准为25万元,年初预算时按照标准上限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4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辆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万元,下降21.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5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辆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考察交流、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57.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和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暖费用、维修维护费、车补、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5万元,增长22.60%,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会议费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4万元,下降63.48%,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和人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远程审讯系统建设、视频监控改造和固定资产条码化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19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222.54万元;0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0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中”,0个项目自评结果为“差”。

2.部门负责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无此情况。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939.81万元,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全年支出执行率为88.99%,其中:基本支出执行率为100%; 项目支出执行率为45.12%.总体而言,预算执行率得分9分,部门管理指标得分20分、履职效果指标得分50分、能力建设指标得分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累计分99分。

(二)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2万元,上年结转47.54万元,支出52.94万元,执行率35.4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及统一招标采购,2019年度我院已完成远程审讯系统建设、固定资产条码化建设,根据省机关事务局维修改造批复,进行了视频监控改造。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是:未及时招标。

改进措施:在以后工作过程中,将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尽早办理采购招标手续,保证每年度预算资金按时开支结算。

2.检务保障资金

①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检务保障资金52万元,上年结转21万元,支出47.47万元,执行率65.0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省机关事务局维修改造批复,对我院后院车库进行了改造,根据省院统一招标购置了1辆执法执勤用车。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是:未及时招标。

改进措施:在以后工作过程中,将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尽早办理采购招标手续,保证每年度预算资金按时开支结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民乐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

2.民乐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表

3.民乐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表

4.民乐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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