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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24 10:28: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附件1:

附件1: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判国、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个

  1. 直属事业单位。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有直属事业单位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773.0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45.22万元,增长6.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长,人员预算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773.0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45.22万元,增长6.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长,人员支出预算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667.8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3.6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9.49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3.0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611.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6.17万元,增长8.17%,增长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长,人员支出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62万元,2021年预算持平,无变化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3.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规模及人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万0.05元,增长0.1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有量增加,车辆运营维护费支出增加

    4.培训费1.2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1万元下降71.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培训费支出减少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6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84万元,增长4.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250.2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650平方米,价值1841.2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57.7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47.87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19万元,主要为执法执勤用车、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系统、检察专线网办公办案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根据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及批复文件,2022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资金为132万元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0219 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和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新世纪检察事业的发展,必须大力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检察院实施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项目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项目实施主体为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实施周期1年拟用于执法执勤警车购置、检察专线网等级保护、检察专线网办公办案设备等购置,拟上半年完成招标工作,年底完成验收及资金支付并投入使用,切实提高干警办公办案的质量和时效。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2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1.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度,我院整体绩效指标资金年初预算数726.85万元,实际支出数 941.5万元。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经费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保证了我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72万元,其中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30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42万元

    2021年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32万元,实际投入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42万元,支出执行率100%,主要有完成的项目有:语音识别系统、超级便携式办案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资金投入产出率100%。我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30万元,投入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30万元,支出执行率100%。主要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保障了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投入产出率100%。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附件:1.高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

    2.高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

    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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